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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发布《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2年版)》的通知。通知明确,参考相关重点用能产品设备现行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综合考虑我国相关产业技术水平和发展阶段,对标国内外同类产品设备先进能效水平,将有关产品设备能效水平划分为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准入水平三档。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相关产品设备标准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准入水平为相关产品设备进入市场的最低能效水平门槛,数值与现行有关能效标准限定值一致;
节能水平为不低于现行能效2级,与能效准入水平产品设备相比,更符合节能降碳工作要求,同时在3至5年内可转化为下一阶段的准入水平;
先进水平为不低于能效1级,是当前相关产品设备所能达到先进能效水平。
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测试方法为相应国家标准的测试方法,涵盖范围将根据节能降碳工作需要适时调整和补充。
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的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准入水平也将根据行业技术进步及能效标准制修订情况,及时进行调整,持续推动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提升。
其中,三相异步电动机、永磁同步电动机、容积式空气压缩机、电力变压器、通风机等水泥生产所需设备被列入重点名单,先进水平要达到能效1级,节能水平要达到能效2级,准入水平要达到能效3级。
通知要求,国有企业要加强产业链供应链能效管理,带头执行企业绿色采购指南,强化采购中的能效约束,积极采购能效先进水平产品设备。
各级节能主管部门要严把节能审查关,企业新建、改扩建项目不得采购使用能效低于准入水平的产品设备,新建年耗能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项目,以及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其主要用能产品设备原则上不得采购使用能效低于节能水平的产品设备,优先采购使用能效达到先进水平产品设备。
各级节能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强化节能监察,引导重点用能单位实施重点产品设备更新换代和改造升级,督促企业依法依规淘汰老旧落后产品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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